行政申请书
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正确运用申请书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政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行政申请书1
申请人:乔** 性别:男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1991年6月22日
通信地址址:吉林省长春市东北师范大***
联系方式:187440*****
被申请人:麻城市人民政府 地址:黄冈市麻城市金桥大道特1号
法定代表人:蔡绪安 职务:市长
行政复议请求:
麻城市人民政府不作为,对我的信息公开申请置若罔闻;请求黄冈市人民政府责令麻城市人民政府对我的申请作出明确的书面回复并向我道歉。
事实和理由:
20xx年9月26日,本人向麻城市人民政府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书,据邮局短信可知麻城市政府在9月30日就收到了我的申请书,但直到20xx年10月22日才电话通知我收到了我的邮件 ,同时我告知对方尽快书面回复我的申请,但时至今日麻城市政府没有任何回复。实际上,我在书面邮件上明确注明希望通过书面邮寄的方式获取相关信息,事后我还给麻城市政府打电话,但依旧无果,望贵政府能给我一个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我的信息公开申请完全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一款,麻城市此种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已然侵犯到我的.合法权益,我向贵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又是完全合法的,希望贵政府能尽快给予我回复!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更多的公民监督政府,请查明有关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黄冈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行政申请书2
临沂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导:
蒙阴县人民法院(20xx)蒙商初字第164号、165号案,已于20xx年5月15日裁定、6月3日判决,由被告英梅文履行赔偿责任。来源:免费qc99.com而后扣押了英梅文的车辆,车号是鲁Q01366。
20xx年8月22日,由吕昌立、马连民提出了异议申请,称鲁Q01366车为他们与英梅文的合伙财产,但其并未提供任何登记机关的登记证明,亦未有应当表明的“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等字样。没有营业执照,没有变更登记,我们已向蒙阴县法院执行局提出其为合伙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提出反驳。
同时,英梅文于07年12月7日给刘法余写的以鲁Q01366车作担保抵押的还款保证书和20xx年5月16日山东省临沂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确认鲁Q01366号宇通卧铺客车是由英梅文个人出资购买的证明。足以认定该车不是合伙财产而是英梅文个人所有,因此,应当依法驳回鲁Q01366车为合伙财产之主张。
但是,蒙阴县法院执行局无视以上有力证据,在案外人提出异议整整一个半月(45天)后的10月6日才下达裁定书,确定鲁Q01366车为合伙财产。
对此,我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第四款“申请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的规定,就蒙阴县法院执行局不顾事实,强行认定鲁Q01366车为英梅文、吕昌立、马连民三人共有财产的裁定不服,并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申诉人:(20xx)蒙商初字第164号案原告刘法余
的代理人刘发厚
(20xx)蒙商初字第165号案原告戚见余
行政申请书3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性别: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根据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
(说明:本文书供当事人向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申请时使用)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申请书4
申请人:关琳江
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年月:1974年4月住址: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207号电话:
被申请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
申请事由:申请人因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xx年12月22日在红星路出具的编号为01122366495的处罚决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复议。
事实与理由:
1、01122366495号处罚决定处罚50元扣1分。处罚依据为“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但执行该处罚的.警官并没有证据能证明申请人在当时未系安全带。并且申请人认为该警官的处罚依据与事实不符。
2、01122366495号处罚决定书上对当事人的电话与其他联系方式未做询问,也未填写该两栏。由此申请人认为以上的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
3、在此次事件中,申请人是在道路上正常行使情况下被警官拦下处罚的。申请人认为这种处罚方式欠妥,并且有违道法精神。另外在警官要求申请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字时,申请人说是否可不在上面签字,警官便把此事搁置去处理其他事情,让申请人在一边等待。此种做法是否合适?
复议目的与要求:申请人认为该处罚决定
1、证据不足。
2、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01122366495号处罚决定。并衷心希望一线警官能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也在此对广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关琳江
20xx年1月9日
行政申请书5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1.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
2.证据__________份。
行政申请书6
申请人:姓名张___性别男出生年月_年_月_日身份证号码449711________联系电话138_______住址_X_市X_X_X_号。
委托代理人:姓名刘__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名称___市__区人民政府地址___市__区___路__号。
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___市__区政府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府〔20__〕__号《___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__年__月__日,申请人从被申请人于__年__月__日作出的_府〔20__〕__号《___市__区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的决定》公告中获悉,该征收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房屋被征收,故与申请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涉案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错误,应予以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1、该征收决定所依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经过科学论证,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在制定前述规划时并未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经过科学认证……。
2、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并未进行充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征收补偿费用未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但被申请人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并未做到足额到位、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作出的征收决定违法、错误,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予撤销。为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复议机关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盖章(签名、按手印):__________
年月日
行政申请书7
撤诉人:王______,男,_____岁,汉族,农民,住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二组。
委托代理人:曲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______诉______县______乡人民政府(______)___号文[关于拆除王______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一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诉至你院,现请求撤回起诉,其理由于下:
我与______县______乡人民政府为房屋拆迁纠纷一案,已诉至贵院。经人民法院和委托代理人重复给我学习宣传法律知识和[土地管理法],我最终明白了法律规定精神,熟悉到了我自己的错误,认为______乡政府对我的处理是正确的合法的,故向______县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撤诉,接受乡人民政府的处罚,请法院准许。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撤诉人:________(名称)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行政撤诉的条件
(1)前提条件
行政撤诉的原告必须具有申请撤诉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原告申请撤诉的意思表示有两种:
①明示的意思表示。
原告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明确表示放弃诉叔,申请撤诉。体此刻[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中。归纳起来,原告主动申请撤诉,原因主要有以下五种:
第一,诉讼程序开始以后,原告意识到自己确有错误,同意接受行政机关对其行为的'管理和调整,自愿履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设定的义务而申请撤诉。
第二,行政机关利用其地位,不依法履行行政诉讼义务或滥用诉讼权利,使原告产生打官司费时费力又受气的看法,从而申请撤诉。
第三,被告行政机关对原告直接或间接实施胁迫,恐吓等手段,使原告产生畏惧心理,从而申请撤诉。
第四,在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错误有所熟悉,改变或撤销原行政决定后,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
第五,原被告暗中达成协议,以伤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为代价,并且双方都从中获得某种好处后,原告申请撤诉。
②默示的意思表示。
原告不明确表示要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但依其行为可推定其有申请撤诉的意思表示。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第一,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第二,原告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
第三,原告逾期不交纳案件受理费又没有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2)根本条件
行政撤诉的根本条件是人民法院行使撤诉准许权,审查撤诉申请,确定其合法性,然后作出准允撤诉的裁定,行政撤诉方可成立。
人民法院在审查中应注重以下问题:
①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只能是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原告特殊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②申请撤诉必须出自原告的自愿;
③撤诉不得侵犯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规避法律或者意图逃避其应负的‘责任’,不得使行政行为处于严重违法状态;
④撤诉申请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
行政申请书8
申请人:姓名______年龄______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行政申请书9
申请人:汪茂荣,男。汉族。1967年9月19日出生,住舒城县城关镇沙埂村康居点,电话:15956408728
被申请人:舒城县人民政府,法人:张秀萍。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403号。
原由: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9月29日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申请复议。
申请事项:
1、认定被申请人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违法。
2、撤销《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
事实与理由:
一、申请人房产为证件齐全的商品用房
申请人于1995年购买沙埂村开发的商用房一套,并相继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舒国用[1997]字第030xx6号)和《房地产权权证》(皖舒字第00045781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二、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征收土地审批文件,其土地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20xx年,舒城县人民政府作出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的决定。该决定确定征收总面积1742亩,征收范围包括申请人房产所在的国有出让土地以及周边大片的农用土地。舒城县人民政府指定县住建局为该项目中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部门,县住建局委托县房地产管理局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征收1742亩农用土地,审批权是国务院,应经国务院批准并取得附属建筑物拆迁许可证,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征收。
但申请人多次要求出具土地征收的批准文件均未果。20xx年房屋拆迁工作启动后,申请人多次要求相关单位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涉及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但作为实施及监管单位的舒城县人民政府和县住建局,始终没有出具。而且,舒城县国土局工作人员还声称“先拆迁再办理审批手续”(有录音证据)。20xx年9月2日,申请人再次向舒城县人民政府提出出具1742亩土地的审批文件及拆迁许可证的书面申请,但其在法定的时间内并未回复。
由此,被申请人未能出具南溪河综合改造工程1742亩土地征收的审批文件,其征收行为是违法的。
三、申请人房产所在区域用于商业性房产开发建设,被申请人出具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行为是非法的
20xx年9月29日,舒城县人民政府向申请人出具《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其主要内容为: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经北京宝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首先,申请人房产所在地为二类住房用地,不属于公益性用地范畴。根据六安市舒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申请人房产所处土地性质为二类住房用地。从南溪河综合改造规划平面图来看,申请人房产及周边大面积土地都不在该项目规定的公共用地范畴,而是进行商业性的房产开发。因此,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应该是属于商业化行为,而非类似公路、医院、学校等公益性建设需要。
其次,对申请人房产的征收不适用国务院590号令的相关条例,应按照物权法的相关条例进行平等协商。舒城县人民政府在未出具国务院土地审批文件的前提下,擅自作出1742亩土地征收的决定已属于违法。而且,在违法征收的前提下,再次单方面对申请人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强制执行的决定书,更属于非法的强盗行径。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政府无权凌驾于法律之上,对申请人的私有财产单方面评估作价和强制执行,而应该是建立在市场化平等基础上的公平协商。
综上可知,舒城县人民政府在违法的基础上作出的《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是不合法的。
土地是国家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恳请六安市人民政府依法撤销《舒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舒政征补【20xx】6号),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六安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日
行政申请书10
尊敬的领导:
我于x月x日入职至今将满两个月了。时光飞逝,在紧张、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中,在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工作中有进步也有需要提升的地方。下面就我入职两个月来的工作,做出如下总。
一、人事方面
1、人力资源管理
明确工作职责,及时整理人事档案并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2、培训
完善公司章程并制作章程PPT,展开全体员工章程培训并安排新入职员工进行德州扑克知识的培训。
3、考勤及绩效考核
整合考勤表,改善请假流程并完善考勤制度,进行有效的考勤管理;绩效考核方面,由于之前的考核不科学暂时不采纳,新的绩效方案目前正在规划中。
4、招聘
1)拓展招聘渠道,积极收集合适的简历
刚进入公司,可用的招聘渠道只有_,为招到合适人才,我积极拓展招聘渠道,注册了_。由于公司急招的都是专业技术型人才,自动投简历的人相当有限,为此,我积极跟用人部门沟通,主动查找合适的简历并及时收集。
2)规范并完善招聘流程
为使招聘规范化,我创建了_,用于作为跟求职者沟通的窗口,同时拟定了面试通知函,针对有意向的求职者及时发出面试通知,对预约了没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及时进行回访跟进。在公司急招的情况下,为了吸引人才,我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包括运用_进行公司简介及形象宣传。通过努力,成功预约了相当一部分人来面试,公司也招到了合适的人选(虽然后来自动离职)。入职人员的自离让我意识到了招聘流程的欠缺,为此,我积极提出改善招聘建议,并得到了采纳。目前仍有两个岗位(PHP程序员、网站运营专员)缺人,招聘工作会继续进行,并会不断改善。
5、员工关系处理
1)5月初逐步涉及新员工的入职手续办理,不断熟悉入职办理流程。积极了解新员工入职后的工作心态,对其进行人文关怀。
2)相续处理公司员工的辞职,规范辞职手续办理;对有离职意向的员工,积极进行沟通,使其能够感受到公司对员工的关注,以便尽好的服务于公司;对确定辞职或离职的员工,及时了解离职原因并进行人文关怀。
3)积极为员工办理社保的增减并及时告知员工社保方面的知识。
4)与各部门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处理好临时事务。
二、行政方面
由于公司新搬来,各方面工作的联系方式及地址等等都已改变,新办公室出现的办公问题需要解决,故一切都需要核定并落实。为此,我做了以下方面努力:
1、明确各项费用(网费话费、物业费、电费等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及缴纳方式并执行缴纳任务。
2、及时新办公环境出现的相关问题(座机无法打出、空调无法使用、打印机无法打印、个人电脑运行过慢等等),及时购买办公用品。
3、及时记录周例会和月例会的会议纪要并发给参会人员。
4、其他临时事务的处理,包括保洁、送水等。
三、财务相关
1、及时记录财务报表及财务流水。
2、整理票据并及时填写相关表格。平常注意及时整理票据以便做账统筹时方便记录。
四、客服工作
1、了解客服工作内容,及时登录旺旺和QQ回答问题。
2、为方便快速处理客户咨询,积极编辑快捷回复。
3、处理HM2购买重置等相关问题及其他软件问题和手牌数据的下载上传及发送。
4、学习淘宝订单的处理,积极打包书籍并及时让快递上门取件;以上是我个人试用期期间所做的工作,有做得好的方面,也有做得不足的地方,总如下:
好的方面:认同公司文化,具备一定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及技能;具有招聘经验,能够完善招聘相关流程;办事积极主动,行动力强;工作尽职尽责,责任感强;能够虚心听取他人意见并及时改进;吃苦耐劳,肯学肯做。
不足之处:说话语气较硬,易让人误解,说话方式有待改善;没有及时明确客服工作职责,以致前期客服工作做得不好,以此影响到总体工作的安排,时间调控方面欠科学;考勤及财务方面有时未经领导同意自作主张;作为人事行政专员,对各大模块的掌握有待提升,压力大的时候加强对情绪的调整。对于不足之处,我打算实行以下提升措施:
1)学会更好控制情绪,改善说话语气及方式,提高沟通能力。
2)为了做好客服工作,抽空了解网站各大模块,并学习德州扑克相关知识。
3)及时填写工作日程,并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科学安排时间,不断提高时间利用率,并及时进行工作总。
4)充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人力资源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公司制度及文件,让个人职业规划与企业发展前景相统一。
5)不断进行反省,针对工作中的不足进行改进。
6)针对工作中进展不顺利的问题,理清思路重新整理。
入职至今,我能够胜任本岗工作作,并基本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各项事务,这与公司领导的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在此再次对领导和同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希望今后能以最饱满的热情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无论是任何事情我都会尽职尽责,精益求精,做到高效完成任务。
在此我提出转正申请,恳求公司领导给我锻炼自己,实现理想的机会,我会用谦虚的态度和饱满的热情做好我的本职工作,为公司创造价值,同公司展望美好未来!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行政申请书11
申请人: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赵伟、系陕西华声商贸有限公司经理申请人与旬阳县房地产业管理局关于撤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一案诉至贵院,现请求撤回起诉,其理由如下:
申请人与______县房地产业管理局关于撤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一案,已于20___年___月___日诉至贵院。由于需要对本案相关证据予以补充,故向贵院依法申请撤诉,请法院准许。
此致
___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有限公司
20___年___月___日
行政申请书12
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地址:xx市西城路25号。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xx市市府路9号,负责人:xxx,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3月14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xx]1620号),向xx市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十人社工伤认字[20xx]1620号)。
事实及理由:
xxx于20xx年1月21日向被申请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称其本人在20xx年12月6日下午16时左右在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车间干活时受伤,请求认定工伤。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件后,仅以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作为唯一的认定工伤的核心证据,申请人xx市xxxx有限公司认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的证据严重不足,理由如下:现场目击证人的电话录音从证据类型来讲,很明显属于证人证言,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采纳本证据认定工伤,必须应当找电话录音的证人当面核实证人身份真伪、证言证言真伪,且众所周知录音证据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录音证据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的概率非常大,其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局限性极大,无论是在行政诉讼还是在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都应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证据被采信。据此,申请人认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以一份未经核实的录音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明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三款第(1)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的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该工伤认定行为。
综上,恳请复议机关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十人社工伤认字[20xx]1620号)。
申请人(公章):
日期:
行政申请书13
申请人刘某,男,44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厂职工,住所地:xxxx,邮政编码:xxxx,联系电话:xxxx
申请人刑某,男,41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厂职工,住所地:xxxx,邮政编码:xxxx,联系电话:xxxx
申请人姜某,男,47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厂职工,住所地:xxxx,邮政编码:xxxx,联系电话:xxxx
申请人李某,男,42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厂职工,住所地:xxxx,邮政编码:xxxx,联系电话:xxxx
申请人江某,女,42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厂职工,住所地:xxxx,邮政编码:xxxx,联系电话:xxxx
其余14户申请人名单附后
被申请人xx市人民政府,地址:某市世纪大道21号。
法定代表人魏某,职务xxx。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xxx年10月23日作出的《关于xxxx厂串场河景观带红线内公有房屋使用人安置的方案》的具体行政行为,现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xxx年10月26日,申请人知悉,被申请人于xxx年10月23日作出了《关于xxxx厂串场河景观带红线内公有房屋使用人安置的方案》的具体行政行为,因该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包括申请人享有合法使用权的公有住房,侵犯了申请人的财产权,故该具体行政行为与申请人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1、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没有法律依据。在该具体行政行为中:它仅仅的依据是“根据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就制定出台该具体行政行为。一个具体行政行为的出台,起码应该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能仅仅说明是依据什么政策、什么文件,含糊不清。因此申请人有理由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故建议行政复议机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2、该具体行政行为文件上没有任何公章,不符合被申请人文件的格式,它对外不应该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申请人有理由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效力,故建议行政复议机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3、被申请人作出的申请人所住房屋为厂分配租住户与事实不符。申请人所住房屋是xxxx厂分配福利房。xxxx厂法人代表丁万林在20xx年厂职代会上口头承诺职工所住房屋单位不收取租金,由职工自己维修。因此申请人有理由认为所住房屋是个人财产。如被申请人坚持认为申请人所住房屋为为厂分配租住户性质,那么被申请人应该提供申请人所住房屋20xx年至今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收费明细。
4、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而该具体行政行为在xxx年10月23日公示,到11月10日就必须与xxxx厂签订拆迁协议并搬家让房,只有18天,违反了“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的规定。
5、该具体行政行为公示违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该具体行政行为仅仅公示了第一条,对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都没有公示,尤其没有载明征收申请人具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属于有意违法。
6、被申请人作出的公房补偿方案不合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该条例,申请人最低应该得到不低于25万的拆迁补偿。该具体行政行为对申请人仅仅补偿9万元,远远低于申请人所住房屋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每平方大约6000元左右)
7、被申请人作出的公房调剂方案不合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而该具体行政行为却给与申请人二十公里以外的地方,并且不与申请人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因此,申请人提出: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极大地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向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江苏省人民政府撤销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江苏省人民政府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xx年xx月xx日
附件:
1、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9份;
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
4、电费缴费单、收据份
5、推选行政复议代表人函1份
行政申请书14
(行政复议机关) :
我(们/单位/组织)对(被申请人) 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撤回申请的事由) ,现申请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签字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行政申请书15
申请人:关琳江
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年月:1974年4月住址:成都市青羊区宁夏街207号电话:xx
被申请人: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
申请事由:申请人因对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在20xx年12月22日在红星路出具的编号为xx的处罚决定不服,特此提出行政复议。
事实与理由:
1、xx号处罚决定处罚50元扣1分。处罚依据为“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但执行该处罚的警官并没有证据能证明申请人在当时未系安全带。并且申请人认为该警官的'处罚依据与事实不符。
2、xx号处罚决定书上对当事人的电话与其他联系方式未做询问,也未填写该两栏。由此申请人认为以上的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
3、在此次事件中,申请人是在道路上正常行使情况下被警官拦下处罚的。申请人认为这种处罚方式欠妥,并且有违道法精神。另外在警官要求申请人在处罚决定上签字时,申请人说是否可不在上面签字,警官便把此事搁置去处理其他事情,让申请人在一边等待。此种做法是否合适?
复议目的与要求:申请人认为该处罚决定1、证据不足。2、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要求取消以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五分局出具的01122366495号处罚决定。并衷心希望一线警官能切实提高执法水平也在此对广大交警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
此致
敬礼!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申请人:关琳江
20xx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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